亚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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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28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日喀则市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自治区和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制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自治区、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边境、贫困乡镇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十三)提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政策修订、发布和招商引资宏观管理。参与县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县域铁路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拟订有关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八)执行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经济化融合。

(十九)提出优化经济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经济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监测、分析县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经济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自治区、市、县用于经济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二十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三)管理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市在我县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县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二十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储备粮实物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合作与交流。

(二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 与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亚东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亚东县分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

2.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县商务局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和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的核准备案、宏观管理工作。县商务局依据产业发展规划等负责招引资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4.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藏亚东县下司马镇城中路8号发改委楼2楼

三、单位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史飞腾

办公电话:0892-822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