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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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28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县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本县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县人民政府决定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工作。

(四)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划转的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便民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准营、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负责部门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对大厅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工作纪律等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八)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维护、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县级审批服务违规违纪行为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审批和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与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负责指导和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责调整:

1.将县委编办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归并整合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派驻专职人员办理,受本单位和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双重管理。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相关审批工作接受县级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

2.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涉及外业勘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4.县市区中直和企业单位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监督管理。

5.便民服务事项由承担便民服务的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专职人员入驻办理,入驻事项和人员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的监督和管理。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城中路6号

三、单位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措姆

办公电话:0892-82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