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定职业培训规划;贯彻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贯彻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本级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和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亚东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制订和规范劳动合同规范性文本;负责企业职工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县内外流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调动及外调职工工龄折算申报工作;参与工人各类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实施企业人员退休政策;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八)负责拟订亚东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组织开展与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管理、劳动标准、等业务相关的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有关职责分工
1.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亚东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制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2.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下司马镇城中路1号1楼(103室)
三、单位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次曲
办公电话:0892-82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