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和宣传交流。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指导、监督亚东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备案、清理、上报工作,审查其是否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抵触,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备案工作。
(五)负责行政主体清理工作,承担行政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六)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规划亚东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全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培训人民陪审员。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载、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司法所等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综合督查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车辆、装备、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乡镇司法所建设。
(十六)承办亚东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城中路8号科教楼2楼
三、单位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格桑德吉
办公电话:0892-822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