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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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1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本县及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及各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和地情地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收集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县(乡)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30至18: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藏亚东县下司马镇城中路1号新党政办公楼2楼(208室)

三、单位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胡亚锋

办公电话:0892-89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