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亚东县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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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29

日喀则市亚东县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8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组织贯彻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国外藏胞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开展境外藏胞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保持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工商联、宗教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十)、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统一战线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95.59万元,支出总计695.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4.57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23年“509”接待工作之寺庙附属改造项目完成,24年无需改造,导致本年度有减少趋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95.59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95.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9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01万元,占83.96%;项目支出111.59万元,占16.04%,主要原因:23年“509”接待工作之寺庙附属改造项目完成,24年无需改造,导致本年度有减少趋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5.59万元,支出695.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57万元,下降4.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57万元,下降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40万元,占77.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1万元,占8.08%;卫生健康支出34.11万元,占4.90%;住房保障(类)支出63.88万元,占9.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5.59万元,支出决算为69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2.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5.28万元,增长6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机构的改革,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因此共同使用经费,导致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有增长趋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年中机构的改革,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因此共同使用经费,导致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增长趋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5.28万元,增长6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机构的改革,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因此共同使用经费,导致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增长趋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日喀则市亚东县统一战线工作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