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亚东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境外相关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工作;开展维护稳定和反分裂斗争工作,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有组织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的涉毒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查处重大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重大案件的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边防治安管理和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入境活动。
(七)、负责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八)、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公共信息网络或计算机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掌握毒品犯罪活动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对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相关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承担禁毒有关协调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亚东县公安局部门本级
1.机构情况:独立预算单位1个,当年无变动情况。
2.人员情况:单位公务员121人,警务辅助人员23人,交通协管员1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002.44万元,支出总计6,00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242.78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一是国防项目于2023年度完成,余下部分项目质保金;二是2024年并无较大项目立项。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002.4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002.44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00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2.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00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9.49万元,占62.63%;项目支出2,242.95万元,占37.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02.44万元,支出6,002.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2.78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一是国防项目于2023年度完成,余下部分项目质保金;二是2024年并无较大项目立项。支出减少1242.78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一是国防项目于2023年度完成,余下部分项目质保金;二是2024年并无较大项目立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42.78万元,下降17.15%,一是国防项目于2023年度完成,余下部分项目质保金;二是2024年并无较大项目立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类)支出205.78万元,占3.4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4619.43万元,占76.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09万元,占8.0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18.16万元,占3.6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6.02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407.96万元,占6.8%。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02.4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02.4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0.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58.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3.05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单位购置公务车辆车款没有完成全额支出,公务车辆款在2025年完成全额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9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25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该3辆车未全额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护),车辆保险,油料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3.05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未能全额付款。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亚东县公安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8.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1.03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特种车辆6台,执法执勤车辆18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亚东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