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实施人员(不含公务员)有效调配、人才引进(不含行政岗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岗位)政策。承担“三支一扶”管理工作。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贯彻国家事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公益性、国企职工(不含教育专技人员)退休初审、上报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落实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高效毕业生就业政策等。
4、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等。
5、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用工备案制度,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劳动标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等。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
7、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地方性津贴补贴、奖金及休假、事假、病假等福利政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722.48万元,支出总计2,722.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2149.4万元、2149.4万元、支出总计各增加573.07万元,增长(下降)26.6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多,包含公益性,政府购买人员、三支工资及保险,休假探亲费等以及未就业人员创业资金,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 职业年金、城居养老保险及丧葬补助、干部职工抚恤金等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722.48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722.48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72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2.4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7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3万元,占13%;项目支出2,363.45万元,占86%;(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22.48万元,支出2,722.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3.07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多,包含公益性,政府购买人员、三支工资及保险,休假探亲费等以及未就业人员创业资金,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 职业年金、城居养老保险及丧葬补助、干部职工抚恤金等资金。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3.07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多,包含公益性,政府购买人员、三支工资及保险,休假探亲费等以及未就业人员创业资金,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 职业年金、城居养老保险及丧葬补助、干部职工抚恤金等资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2.95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20.02元,占0.07%,3、农林水支出58.37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41.15万元,占0.15%。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8万元,增长89.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劳动监察上访案件较多、下乡排查、社保宣传增多,导致数据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2万元,占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增加1.8万元,增长89.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劳动监察上访案件较多、下乡排查、社保宣传增多,导致数据有变动。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无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9.6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减少)3.78万元,增长(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人员增加、劳动监察上访案件较多、下乡排查、社保宣传增多,导致数据有变动。(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无。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