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浏览人数:0
日期:2025-10-29

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4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上级党政机关各部门领导,外省市领导、其他县(市)区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开原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铁岭市政府和铁岭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铁岭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省、铁岭市、开原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铁岭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民生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本级。8个下属单位日喀则市亚东县吉汝乡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堆纳乡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帕里镇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康布乡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上亚东乡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下司马镇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下亚东乡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亚东县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950.83万元,支出总计5,950.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539.24万元,下降74.67%。主要原因:一是因24年检察院结转资金和法院结转资金;二是关于下达检察院赵小英保险单位不足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950.83万元。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0.83万元,公共预算支出为59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9万元,项目支出5342.34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950.83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95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5.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95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0.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9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9万元,占10.23%;项目支出5,342.34万元,占89.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50.83万元,支出5,950.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539.24万元,增长下降74.67%,主要原因:一是因24年检察院结转资金和法院结转资金;二是关于下达检察院赵小英保险单位不足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7539.24万元,增长下降74.67%,主要原因:一是因24年检察院结转资金和法院结转资金;二是关于下达检察院赵小英保险单位不足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39.24万元,下降74.6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24年检察院结转资金和法院结转资金;二是关于下达检察院赵小英保险单位不足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65.23万元,占96.88%;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3.15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11万元,占1.0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75万元,占0.63%;住房保障(类)支出61.60万元,占1.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0.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76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76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6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76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3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87万元,增长24.23%,主要原因是合并行政便民服务局至政府办下面,导致行政便民局公用经费划转至政府办。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87万元,增长24.23%,主要原因是合并行政便民服务局至政府办下面,导致行政便民局公用经费划转至政府办。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7.3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0.57万元,增长18.6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4年行政便民服务局合并至政府办导致行便局公用经费划转至政府办下面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办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9966.6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