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西藏自治区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汇编(2024年版)》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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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9-29

公布《西藏自治区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汇编(2024年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法治西藏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西藏自治区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汇编(2024年版)》。

《汇编》共9册,汇总了36家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近5000条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涵盖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同时,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汇编》还汇总了15个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现供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遵照适用。

下一步,亚东县司法局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西藏自治区汇总发布区(中)直各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汇编.pdf


西藏亚东县司法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