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亚东县吉汝乡小学校车运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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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27

亚东县吉汝乡小学校车运行方案

 

为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吉汝乡学生的安全及校车行车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俊 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任    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丽 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继 玄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扎西达瓦  县教育局副局长

  拉巴次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强    巴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达娃顿珠  吉汝乡小学校长

  吉汝乡小学及附设幼儿园各班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任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吉汝乡小学校车运行日常工作。

二、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一)运行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小学09:30接、幼儿10:30接

下午:幼儿17:30送、小学18:00送

(二)接送往返点路线

接送路线:色热查(学校)⇄增古⇄色热查(学校)⇄曲旦查

 三、幼儿园(学校)职责及相关制度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要求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必须持有A1驾驶证,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邀请县交警大队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人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跟车人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开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跟车人员,跟车人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跟车人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跟车人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跟车人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学校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教育局、学校与驾驶员、学校与班主任),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四、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校车乘车资格。

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五、跟车人员职责

随车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六、学生家长职责

1.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统一制定接送学生身份标识牌,由家长保管,接送学生时,家长出示学生身份标识牌,跟车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将学生交付家长。

2.为了学生的安全,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到上车点,并当面将孩子交接给跟车人员,不得让学生自己在上车点附近玩耍,以防发生意外,在将学生交给跟车人员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3.原则上孩子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如有委托他人接送,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行为人)。并提前联络学校,将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或事先与学校教师见面,向学校老师亲自说明。

5.一般情况下,不要让学生无故旷课、迟到,因特殊情况学生不能到校,家长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提前告知学校。

七、校车驾驶员职责

1.校车驾驶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竞聘,优先考虑从事驾驶校车经验的驾驶员,严禁找关系或者不具备驾驶校车人员入选,校车驾驶员实行合同制,一学期签订校车安全驾驶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书。签订期间不履职、不听劝告,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严肃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严禁酒后驾驶。

3.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保证不超载、不超速。

4.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照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6.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开带病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7.每天配合跟车人员做好校车安全检查记录,做好行车记录。

8.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9.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

八、其他规定

吉汝乡小学、家长、跟车人员、校车驾驶员签订每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本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存一份,要个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履行责任和义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文件解读: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亚东县吉汝乡小学校车运行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