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结合我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县级资金规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集中捆绑使用各部门、各渠道涉农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二、基本思路
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支持我县发展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规范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精准脱贫。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重点瞄准脱贫村和脱贫人口,以规划引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2.找准定位,明确责任。对自治区、市有关部门下达及县级预算安排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运行规范,强化监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督,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四、统筹整合范围
以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任务,此次统筹整合县级财政涉农资金49.61万元。按照“四不摘”工作要求,根据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
不可安排用于负面清单: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医疗保障;各类保险;“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注资企业;设立基金;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五、任务目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阻断返贫路,确保不返贫一人,不致贫一人。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形成资金合力。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坚持把乡村振兴与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同步实施,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六、项目分类
(一)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496100元,占此次整合资金的100%。
1.亚东县防返贫监测户扶持项目,投资496100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买绵羊410只,每只羊1210元/只(含税价)入股到亚东堆纳卡吉岗巴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并每年向监测对象进行分红。项目效益:①分红对象。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为监测对象的人员(含当年风险消除户)。如当年无监测对象,则向当年收入较低的脱贫群众兑现该分红,具体名单由各乡镇筛选并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②分红标准。亚东堆纳卡吉岗巴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一年一只绵羊分红50元标准,每年410只羊共计分红2.05万元。根据符合分红条件人数,将分红总资金平均兑现到个人(如:当年监测对象13户40人,每人分红资金=2.05万元÷40人=0.05125万元/人)。③分红方式。由各乡镇统计符合分红条件的人员名单、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发放现金或拨付至“一卡通”账户的方式兑现分红。(该项目法人为:亚东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堆纳乡人民政府,堆纳卡吉岗巴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后续管理均由堆纳卡吉岗巴羊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机构建立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亚东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保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保障制管理,做到专项户、专项账、专项款、专项用,严禁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的保障。由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加强项目储备规划,做实前期工作,及时会商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程序审定后联合下达,同时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设计可研、投资评审、招标采购等手续,确保下达项目计划的建设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按有关规定及时验收请拨资金,确保资金不出现滞留。
(四)信息公开。出台《亚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制度要求,各责任部门及时与各乡镇做好资金计划,并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dx.gov.cn)、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由县巡察办、监察委、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严肃查处重复报批项目、重复补贴补助和违规调整实施项目、超概(预)算投资、超标金额投资等行为。
(六)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